2011年8月26日 星期五

資處一1生活公約

豫章工商九十九學年度班級自治生活公約
班級:資料處理科一年1 導師簽章:林秀芬
序編生活公約條文獎勵與處罰備註
1
願盡個人本份完成各項班級工作。
違反者依情節輕重,給予「實質勞動服務」處置,並交由服務股長及導師監督執行。
1.支援有關「全班性」各項清潔工作
2.支援有關「全班性」各項勞動工作

 
 
2
願以班級為榮譽,凡事以「班級活動」為優先,團結一致,決不偷跑
3
不管發生任何事情,一定會報告班級老師。
4
我會「用心」完成班級作業抽查,不造成他人困擾。
5
我對個人的操行負責,不可無故請假
無故請假及考駕照者以曠課論處
6
我會「用心」完成班級資源回收。
留校檢查抽屜及垃圾
7
我上學不遲到。
中午教室外罰站
8
我每天依規定穿著校服。
做值日生,犯二次以上記警告乙次
9
我的頭髮依規定不得燙、染、怪。
勞動服務,並「復原」通知教官及家長
10
努力達成課業及格
自行承擔「學分1/2

       1.違規者寫「生活輔導表」,並通知家長
       2.表現用心的同學於期末操行加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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